一品紅樓 作品

1218 守護林妹妹(61)

    001:“寶釵更過分的,難道不是破壞了探春的改革?”

    七殺嘆道:“是啊。”

    她是真心為探春感到遺憾。

    探春想要開源節流,充分利用大觀園裡的資源,出售花兒朵兒果子之類,每年給家裡增加四、五百兩銀子的收入。

    這錢也不用入外頭的賬,直接入在大觀園裡,可以給姑娘們買頭油脂粉,發月例銀子。

    寶釵卻說,管園的婆子們“既辛苦鬧一年,也要叫她們剩些,粘補粘補自家。雖是興利節用為綱,然亦不可太嗇。縱再省上二三百銀子,失了大體統也不象。”

    寥寥數語,就將大觀園的收入散分給了婆子們。

    可她這幾句話是有問題的。

    首先,管理園中的花木,本就是婆子們的職責,自有一分工錢在裡面,並不需要另給辛苦費。

    其次,二三百銀子並不是小數,可以買下好幾間取租的房子,添幾畝薄地。

    就以賈府為例,賈母的月例銀子,也只是二十兩,寶玉、三春和黛玉等,都只是二兩。

    這樣一看,二三百銀子還少嗎?

    何況,這不是她的錢,也不是薛家的錢,她沒有處置的權利。

    這就等於慷他人之慨,成就自己的好名聲。

    001:“哼,沒有半點分寸!”

    七殺,“不,她有分寸,只是她的分寸很靈活。”

    遇上得罪人的事情,就以自己是客人,不好管太多為理由避嫌。

    要邀買人心的時候,就忘了自己不姓賈。

    寶釵這建議,探春應該是不贊成的。

    自己在這兒“興利除宿弊”,卻成了  她的“小惠全大體”,事情我幹,好人你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