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ofPCOL 作品

第六十二章 不要改變他人

改變觀察對象的衝動是一個陷阱,它會使自己持續地陷在罪惡感和責備的惡性循環中難以自拔。

內在的評判者需要改變觀察對象。這種通過評判強行去改變行為的做法會立即抓住注意力。把它丟入一種認同於觀察對象的狀態。這時注意力就不再是自由和穩定了。

而是被評判的頭腦抓住和消耗掉。頭腦會通過聯想為這個行為貼上標籤,並歸檔到頭腦中按“喜歡-不喜歡”或“好的-壞的”等標籤來分類的倉庫裡。

一旦我的行為被貼上了“壞的”這個標籤,我就會停止觀察。我就成了評判者。注意力也被評判消耗了。我再無法把自由的注意力放在身體內在的機能上,注意力也被評判消耗了。

我無法再把自由的注意力放在身體內在的機能上,注意力被評判抓住了。

既然我認同於那個行為,並且那個行為被評判為“壞的”。那麼接下來我就必須改變自己。

例如:“我要戒菸,吸菸是不好的”這句話本身是對的,但由於認同,信息變為“我是不好的,我需要改變。”這樣評判就開始消耗注意力的能量。習慣得到滋養才能存活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