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羅羅 作品

第172章 大家一起來革命!

 “校長,這個新會縣境內最大的地主就是鵝塘都黃家村的黃萬霖黃老翰林。他家不僅在新會佔有大量的土地,在新寧、新安兩縣也有不少莊子。擁有的田畝總數超過五萬畝,多半是香山、新寧、新會三縣最大的地主了.只要咱們用雷霆手段拿下了這一家,那其他田主就不敢反抗咱們了!” 

 新官上任沒多久的新會縣知縣周昌,正坐在一條航行在西江上的官船船艙內,很盡職的和王忠孝說著新會縣的均田形勢。 

 王忠孝這次是會集精兵強將外加殺雞的牛刀,還挾著濠澳大捷的餘威,專宰香山、新會、新寧三縣的土財主! 

 之所以要“宰”他們,當然是為了鬧革命了。 

 王大校長現在要搞的,可不是一場換湯不換藥的造反,而是一場革命,一場均田革命! 

 而均田革命的目的,從來都不限於通過均分土地,讓百姓都有田可耕,可以安居樂業。均田制對於統治者而言,最大的用處則是同士紳地主或是士族地主爭奪人口和土地的控制權! 

 換句話說,就是統治者要通過均田制,直接掌握一部分的土地和上面的人口! 

 也就是說,要一腳踢開士紳地主和士族地主這樣的中間層,直接從掌握的土地、人口那裡獲取財富和兵源。 

 通常情況下,朝廷直接掌握的土地、人口越多,財力和兵力也就越強。反之,朝廷的財力、兵力也就越弱。 

 中國古代的許多王朝都會實行抑制兼併的政策,目的也在於減緩人口、土地被少數豪強地主所控制的趨勢,以保持國家的兵力和財力。 

 歷史上許多一度強盛的王朝,在其初期都實行過均田或是以控制部分土地和人口的政策其中也包括大明! 

 大明初年搞起來的衛所制,就是為了將大量的人口、土地置於朝廷的直接掌控之下,並且指定用途——軍事! 

 所以明初的那些年,明軍的戰鬥力還是相當有保障的,而且那一代打遍天下的明軍老兵,對於土地的渴望也一定是相當強烈的。 

 土地嘛,誰也不會嫌多,特別是農耕民族。 

 但是由於朱元璋所執行的保守的對外政策,使得明初的明軍戰鬥力無法轉化為新的領地或新的朱姓藩國. 

 當然了,受限於統治集團自身的種種侷限,其可以直接而且有效控制的土地、人口總是有限的。 

 如果超出這個限度,那麼中央集權的帝國就必須引入更多的分封制的成分了. 

 不過王忠孝現在實際控制的地盤只有香山、新會、新寧三縣。暫時還沒有管不過來的問題。 

 根據粗略的統計,三縣戶口總共不過數萬戶,數十萬口。在沿海遷界之前登記在策的良田數目也不過一百數十萬畝,戶均不過三四十畝。 

 這個數目,完全是王忠孝的拉扯起來的軍政集團可以充分掌握的! 

 數十萬人口可以提供的兵力和一百數十萬畝良田(其中包括大量的優質水澆地)可以提供的糧食,對於天地會爭奪兩廣統治權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須牢牢掌握! 

 所以新會黃家這樣的“惡霸地主”,那是絕對不能放過的! 

 只有鬥倒了新會“黃霸天”兼“黃扒皮”,王忠孝才能震懾住香山、新寧、新會的其他大地主,迫使他們接受天地會提出的“換地均田”方案。 

 所謂的“換地均田”,其實就是類似於漢朝“遷陵”的損招! 

 就是把各縣最大的惡霸地主直接給你遷走,連根拔!不僅人要趕走,土地也給你置換了! 

 不過王忠孝現在還沒有“陵”,所以他就計劃用擴大後的“粵海關道直轄澳門商市”內的土地再加上還沒有“收復”的香島商市內的土地,置換惡霸地主們的良田。 

 一比一是不可能的,只能是二十比一或十比一如果黃惡霸願意拿澳門戶口,那就二十比一了。可以拿點濠江兩岸的土地(濠江西岸的一部分土地也被劃入商市了)搞個碼頭,也許還可以搞個賭場什麼的 

 如果黃惡霸願意等等,等將來香島收復後拿香港戶口,也許可以給個十比一的置換比。 

 以後黃惡霸的子孫後代可以混箇中環收租、半山看海的待遇不過前提是黃惡霸家能拿住這些土地。 

 當然了,如果黃惡霸願意再多等幾年,也許可以給塊淡馬錫島的土地——就不知道荷蘭人是否願意那這塊地換澳門商市內的一小塊租界了? 

 雖然王忠孝拿出來置換的利益,其實是足夠的——他也不是不好意思明搶,而是他也需要把資本集中到濠澳、香島、王家坡這樣才能促進資本主義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