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翰邵雨桐 作品

第121章 蘇翰決定自己打造廣告明星

  說是一句話能決定男女主角的人選也不過分。

  對於這些大洋馬的投懷送抱,蘇翰的興趣並不是很大。

  雖然這些女人表面上看起來打扮的亮麗光鮮,但骨子裡還指不定是什麼人盡可夫的情況呢。

  蘇翰對這種女人是不感興趣的。

  而且他更喜歡華夏女人。

  ……

  隔天。

  艾薩克伯德就帶蘇翰去見保麗金公司的老總鮑里斯佛格森。

  雖然好賴屋有更好的音樂公司,但這些公司的主營業務也有影視門類,艾薩克伯德不希望蘇翰和他們拉上關係。

  鮑里斯佛格森有心涉足影視界,自然也聽說過蘇翰的大名,只是沒見過而已。

  當他聽說蘇翰要寫歌並且要找一些歌手來演唱的時候也是非常的高興。

  雖然他以前沒聽說過蘇翰會寫歌。

  但能和對方拉上關係就可以了。

  至於對方有什麼癖好和自己沒關係。

  更何況蘇翰點名寫的是廣告歌曲,那麼更是容易理解了。

  米聯邦其實也有一些名人經常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身上有藝術細菌,也想創作歌曲讓明星來演唱。

  只是這些人寫的歌大都比較垃圾,根本就是噪音。

  不過音樂雖渣,但錢是好東西。

  如果製作費給的足足的,再垃圾,再難聽的歌也有人給製作。

  蘇翰也直接開出了每首歌從製作、編曲、錄製、演唱、直到mv拍攝結束一條龍,每首歌一百萬米金的天價。

  不得不說這個金額還是把鮑里斯佛格森嚇了一跳。

  雖然是從演唱到mv完成拍攝中間過程也是十分的複雜。

  但一百萬米金一首歌。

  就算是米聯邦的大咖級歌手也很少有這麼高的製作費。

  看來這個蘇翰還真是有點一根筋。

  不過蘇翰同時又開出了一個條件。

  就是這些歌錄製完成以後版權歸蘇翰所有。

  除非得到他的允許,否則不允許別人在公共場合演唱這些歌曲。

  其實蘇翰提出這種要求也是有原因的。

  他並不怕這些歌手拿著自己的歌出去撈金。

  但撈金可以,必須要給自己打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