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公子一冰 作品

第163章:盜墓人的規矩

宋俊傑的祖上其實也很富有,他的曾祖父曾經是清朝的官員,從本地通過科舉考試,後來輾轉多地做官,最後到了上海,做官一直到清廷倒臺。

  此事還載入本地多種地方誌。

  到了民國年間,他的祖父參加過北伐,還做過軍官,後來棄政從商,開了一家金店。

  鼎盛時期,據說在上海有幾整條弄堂。

  宋俊傑的父親就出生在上海。父親剛剛三歲時,不知道為什麼,祖父忽然舉家回到了家鄉,從此家道也開始中落。

  雖然如此,宋俊傑的父親還是被劃為地主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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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著“地主老爸”的帽子,宋俊傑開始了苦難的生活。到他記事的時候,家裡的千畝良田早已經成了傳說。

  為了謀生,他們舉家搬到了一個小山村,父親在林場幹活,半年才能回來一次。

  母親帶著五個孩子生活,做些縫縫補補的零活補貼家用,吃不上飽飯,成為他最深切的童年印記。

  成年後,不能參軍,不能安排工作,家裡也沒有田地,擺在宋俊傑面前的只有一條路:做生意。

  可以說,他是改革開放初期最早做生意的一批人——

  從七十年代未期,他就偷偷往浙江跑,想跟人家學怎麼做生意。

  可是,360行幾乎都幹遍了,不但沒有發財,虧得連回家的費用都沒有。

  後來他誤打誤撞,跟著一夥人去盜墓,才算是掙了點回家的路費。

  回來後宋俊傑就開了家古董店,生意紅火了一陣子,可有次打了眼,收了一批假貨,把賺的全賠了進去。

  同時因為假貨被打擊,自己又進了監獄,蹲了兩三年,至此又是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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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候他已經結婚,生了兩個孩子,老婆也沒工作,一家人都靠他。

  他心一橫,又找到那夥盜墓的,正式入夥了。

  盜墓這事,雖然乾的是無本萬利的買賣,但付出的卻是以生命為代價。

  沒幾年,宋俊傑最早認識的那批人,就死的死,殘的殘,差不多就剩下他一個人了。

  這時洗手不幹,他又不甘心,他想到一個江湖傳說,有一種百毒不侵的護身符,如果得到,就什麼也不怕了。

  宋俊傑就開始了艱難的尋找過程,他知道,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要學習很多東西,同時學習的過程也非常重要,不僅是盜墓的專業知識,天文地理,周易八卦,畫符唸咒,醫理用藥……都要懂。

  沒事的時候,他就到處找修道人,向他們討教。

  可大多數真正有本事的修道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幹什麼的,都對他不屑一顧;而願意教他的,都是沒什麼能力、想騙他錢的人……

  有一次,宋俊傑在成都出了一批貨,他把錢寄回了家。然後,他準備在成都周圍轉轉,看有沒有什麼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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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盜墓人的規矩,遇寺拜寺,遇觀拜觀,遇山拜山神,遇水拜龍王……都是想求個平安,同時乞求不要遭受懲罰,或者至少遭受的懲罰要輕一點。

  這一次,他尤其是想去青城山看看。

  他聽人說青城山是道教聖地,有很多修行的高人,看能不能有什麼奇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