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美 作品

第357章 事終定

大家商量了半天都沒有什麼辦法, 也就各自散了。薛寶釵昨晚上沒吃飯,早上沒吃飯, 中午也沒吃飯, 到最後只能長嘆一口氣。跟薛姨媽說:“別回金陵了,咱們就在京城住下吧,不是還有一個小莊子嗎?就在小莊子上待著吧。”




薛姨媽只是哭, 又催著女兒想辦法。




薛寶釵能有什麼辦法,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第二天, 開庭審理薛蟠和馮淵的案子。




這案子的脈絡也很清晰。




柺子賣一個女孩,馮淵先買了這個女孩,給了銀子,定了第三天迎進門。而之後這個柺子又把這女孩賣給了薛蟠,薛蟠直接把這女孩帶走了,馮淵聽說後去找薛蟠和柺子, 柺子發現兩邊都較真, 於是要退錢,雙方都認為自己花錢了都是買主,且都不願意退錢,目的都是一樣的, 要人不要錢。




雙方先是把柺子打了一個臭死。




接著是互毆, 馮淵被薛蟠手下的豪奴毆打傷重, 抬回去三天後死了。




人證, 也就是香菱敘說和案卷基本一致,都是柺子要賣兩家,也確實收了兩家的錢。後來兩家理論, 各不相讓, 那苦主馮淵是鬥毆三天之後死的。




馮家的人覺得小主子是被薛家打死的, 一年時間到處告狀,最後經過賈雨村的胡亂判案之後,薛家多賠了銀子,這件事也就過去了。




審理案件的官員退堂互相辯論了起來。




一方認為,薛蟠打傷了人,且兩家在街頭互相鬥毆,下手的是薛蟠的奴才,薛蟠罪不至死。




另一方認為,苦主馮淵是傷重而死,他的死因是傷重,也就是被薛家打的重傷,再換句話說,奴才打人是得到了主人薛蟠的授意,也就是說薛蟠授意打死了馮淵。殺人償命,薛蟠必須死。




之所以放著賈雨村在一邊不管,要審理薛蟠的案件,是因為這個結果關係到對賈雨村的審理。




大家討論的很熱烈,雙方各執一詞說也說服不了誰,中午把人押解下去,各位官員開始吃午飯。




吃午飯的時候,有人說:“如今大家的意思都是要判薛蟠死刑,只要他被判了死刑,上能令各位同僚滿意,下能順應民意。”




區區一個薛蟠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以後都能說賈雨村判錯了。




說他徇私枉法就有了證據,看,本來是要判死刑的,你因為回報恩主王子騰就放過了他外甥,讓一個殺人犯逍遙法外很多年,你知不知罪吧!




但是刑部一些官員覺得想要讓賈雨村認罪,還有其他的案子,這個案子裡面,薛蟠罪不至死,判處個充軍流放還是可以的。如果說他逃脫了刑罰——這其中和賈雨村有來往的是王子騰,王子騰死了,再追究這個沒意思。




下午接著審理,賈雨村自己都是當官的,自然知道這些當官的是什麼心態。




於是就說:“說我徇私瀆職也說的過去,除了王子騰,榮國府當時的當家人賈政也給我寫了信。”




榮國府沒法審理。




倒不是榮國府特殊,而且榮國府有太子妃。




古往今來,太子妃多的是,太子妃本身沒有什麼特殊的別說太子妃的孃家了,就是皇后的孃家該審也要審。




只是如今新舊勢力不許任何人在太子妃成為太子妃這件事上出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