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絕 作品

第 67 章 勤快

    黎青執一開始寫朱前的自傳的時候身體還沒恢復,寫字也不熟練,因此字寫得非常醜,還非常大。



    但他那時抱著練字的想法,每個字都儘量寫得端正。



    所以這自傳一開始的那些字雖然宛如幼童所寫,但字很大,筆畫也清楚,很適合初學者照著學。



    金小葉拿著毛筆,跟著描畫上面的字,努力把這些字記在心裡。



    “小葉,你學寫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葉道:“做生意肯定得認字,我要從現在就學起來!”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葉一眼,學寫字可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說金小葉已經這麼大年紀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願意一邊做針線,一邊跟人聊天。



    她們這樣做慣了針線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貫注地繡花,不然都是可以拿著針線活暢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沒多久,寫滿一頁紙的金小葉就拉著她買布料去了——他們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金小葉去買布料的時候,瞧見了正在給碼頭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樹。



    這鞋子,是金小葉請來幫著糊鞋底的兩個老太太做的。



    金小葉請她們到王姐家做活,給的錢很少,做一雙鞋也就給四文錢,但這兩個老太太挺願意來的。



    她們平日裡也沒什麼事情做,現在多少能掙點,多好啊!



    金小葉有時候還會給她們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來,那肯定是要賣的,因為這鞋普普通通,金小葉也就沒有拿去成衣店寄賣,而是給了金小樹,讓金小樹幫著賣。



    “這鞋可是家裡老人仔仔細細做的,用的都是好布料,能穿很久……”金小樹給那些幹苦力的人介紹手上的鞋子。



    在碼頭上做活很辛苦,那些偶爾來打零工的也就罷了,常年在這邊幹活的,多是家裡沒地的男人,這人大多沒有老婆孩子。



    既如此,自然也就沒人給他們做鞋,他們平日裡穿的鞋子,都是買的。



    金小樹拿來的鞋子確實不錯,很快就售賣一空。



    “小樹!”金小葉喊了一聲。



    “姐!”金小樹搖船過去,“姐你們要去哪裡?”



    “我要去買布料,小樹你幫我搬個貨。”



    “好。”金小樹想也不想就答應下來。



    金小樹昨晚上沒睡好,今天有點沒精神,不過他到底是年輕小夥子,這幾個月跟著金小葉幹活吃得又很好,搬起布料來比金小葉和王姐快多了。



    金小葉已經有經驗了,很快買好布料往回走,又讓金小樹幫她把布料搬到王姐家。



    金小樹動作僵住。



    昨天方錦娘一個眼神都沒給他之後,他心裡就七上八下的,今天早上都不敢去給方錦娘送東西,怕方錦娘不要。



    他甚至都不想賺錢了,覺得不管幹什麼都沒勁,特別想去看看方錦娘。



    現在他去王姐那邊的話,一定會見著方錦孃的吧?



    金小樹想來想去,還是打算去見見。



    反正方錦娘不喜歡他,他破罐子破摔了!



    船停在王姐家附近之後,金小樹就開始幫著搬布料。



    王姐抱了一匹布跟在金小樹身後,到她家的時候,忍不住道:“小樹,你力氣真大。”金小樹這會兒,扛了四匹布還健步如飛。



    “嗯。”金小樹粗粗地應了一聲。



    方錦娘知道金小葉有個弟弟,聽到王姐的話,又看到個人影,就抬頭看向對方,朝著對方笑了笑。



    金小樹只覺得一陣酥麻從尾椎骨直衝天靈蓋。



    方錦娘朝他笑了,還笑得那麼好看!



    昨天還不理他,今天怎麼就又朝他笑了?



    因為他一次扛了四匹布?



    金小樹覺得整個人有點飄,他快步來到船上,試圖一次扛六匹布。



    扛是能扛動的,但他的手抓不住六匹布,金小樹只能扛四匹,但他搬貨的速度特別快,簡直要跑起來。



    等等,穩重點,不能跑!



    金小樹幫著把布放在王姐家,就見方錦娘又朝著他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