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45章 案中案(11)


  尚彪有個奶茶店,那個時候的奶茶才進入內地市場,發展前景巨大。尚彪的創業算是走在了時代的前列。此外,他有想要結婚的對象,還有“炮火紛飛”的幸福生活,充其量只是一個渣男,其殺人動機明顯不足,經核實,案發時以及前後幾天都不在沙市,不具備作案時間,作案嫌疑可基本排除。

  由於周小璐的屍體裸露,生前遭受過性侵,沙市刑警支隊在偵辦該起案件時,曾一度認為犯罪嫌疑人應當為男性,但根據尚彪的口供,考慮到周小璐有可能是一名拉拉,沙市警方從中受到啟發,對犯罪嫌疑人的性別不再作限制。

  因此,作為周小璐形影不離的“朋友”,石珺的談話筆錄和視頻有兩份。

  第一份筆錄從時間上來看,是在尚彪的口供之前,當時對石珺的問話主要集中在瞭解周小璐的個人情況上。

  從筆錄和視頻中來看,雖然蘇超和楊峰的問話較為溫和,但石珺的情緒很不穩定,幾度失控陷入哭泣。

  根據石珺的第一份口供筆錄,再結合警方對周小璐的家庭走訪筆錄,周小璐這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孩,其出生和成長經歷逐步清晰的呈現出來。

  這是一個被命運捉弄的人間精靈。

  改革開放後,傢俱電器、衣服首飾、婚宴花費開始上漲,大操大辦之風開始盛行。

  在這樣的背景下,周小璐的父母步入婚姻殿堂。其父親叫奉得成,母親叫周琳。

  奉得成大學畢業後分配在剛剛成立的中國菸草,可謂是前途無量。

  周琳在縣政府工作。

  二人是大學時候的同學。

  周琳的父親是縣城政府官員,母親是法院法官。周琳從小就嬌生慣養,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周琳的父母對奉得成非常滿意,在二人畢業後,很快就同意他們的婚事。

  籌備婚禮前幾天,岳母認為2000元的彩禮有點少,要求加到3600元。在那個每月平均工資只有幾十元的年代,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這無疑是一筆天價彩禮。

  奉得成的父母為了籌備婚禮,已經傾盡所有,給他們在單位分配的房子裡配齊了傢俱、冰箱、電視機和洗衣機,還有一輛自行車,手上積蓄並不多,但還是東拼西湊把彩禮籌到了3600元。

  但是舉行婚禮當天,奉得成的岳母又出么蛾子,要給接送親的每人包10元紅包,累計要多花200多元。

  奉得成的父母是靠做小生意的謀生,每天都是起早貪黑,賺錢十分不易,就跟周琳的母親協商,可惜周母太過強勢,不接受商量,也不妥協,並把奉母的意思告訴周琳。

  周琳把問題壓力推到奉得成身上,奉得成沒有辦法只能妥協。

  結婚當天,周琳一直呆在房間裡,就只有奉得成一人出來招呼客人。當時結婚都是在院子裡擺流水宴,陸陸續續趕來的很多親戚朋友都沒有看到新娘,總感覺婚禮有點兒奇怪。這樣一來,奉母就上去婚房裡說了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