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67章案中案(33)


  “你們也看到了這一點。但這並沒有讓你們想到要及時終止錯誤,反而讓你們靈機一動,想到了一個近乎於完美的辦法。”

  “你們在王元鵝承受著巨大心理壓力的基礎上,通過有意製造並利用他在身體上、腦力上的壓力,放大他的負面情緒,再一步一步教唆他自殺,為了減輕他在自殺過程中的痛苦,還主動為他非法購買大量三唑侖。”

  三唑侖是安眠藥的一種。大量吞食安眠藥就能自殺的橋段,純屬各類影視小說杜撰。

  最初的安眠藥,過量服用的確會致人死亡。

  20世紀初,第一代鎮靜催眠藥物誕生,主要為巴比妥類藥物,是巴比妥酸的衍生物。但安全性較低,過量服用副作用很多,包括抑制呼吸、肌肉無力,甚至引發呼吸衰竭、休克導致死亡。著名影星瑪麗蓮·夢露,即因服用大量此類安眠藥導致死亡。

  20世紀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第二代鎮靜催眠藥物誕生,主要為苯二氮卓類藥物(bz),按藥物半衰期可分為短效,中效和長效。同時,具有選擇性高,安全範圍大,大劑量不引起麻醉等優點,因此被廣泛應用於臨床治療。

  短效笨二氮卓類藥物代表是三唑侖,成人一次少量服用,即可達到效果,過量服用可以使人在10分鐘左右昏迷暈倒達4—6小時。

  但要依靠服用笨二氮卓類藥物進行自殺,難度係數實在太高。簡單說,以三唑侖為例,就算吃到打嗝也很難達到自殺的目的,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產生毒品的效用,讓服食者飄飄欲仙,然後昏睡過去,或者被拉去醫院洗胃。

  20世紀80年代,第三代鎮靜催眠藥物誕生,主要為非苯二氮卓類藥物。相對於笨二氮卓類藥物,不良反應更少。這也意味著更加安全。

  因此,王元鵝頂多只能利用三唑侖這類安眠藥將自己藥暈,然後在昏迷之前把自己掛在繩子上,完成上吊,從而減輕上吊過程中的痛苦。

  “事後,你們再有意引導輿論焦點。王元鵝是因為適應不了角色轉變,戴不下見義勇為、淡泊名利、頑強抗艾這麼高的帽子才會選擇自殺。王元鵝死了後,外面的聲音很多,但最大的聲音就是這個。這不正是你們想要,正是你們有意引導的結果嗎?”

  最後,馬弘文略帶嘲諷的說道:“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總比一敗塗地的強。只要能將王元鵝這一‘抗艾鬥士’西貝貨的事實掩蓋過去,在名譽上受到一點無傷大雅的損失,算得了什麼。”

  馬弘文一本正經、聲情並茂地胡說八道了一通,目的是對張培進行連蒙帶嚇。

  張培一邊聽一邊連連搖頭,臉上的焦急惶恐之色也隨著馬弘文信口胡謅的逐步深入而越發明顯。

  “我不是……我沒有……不是你說的這樣。”

  馬弘文的說話一結束,張培就急不可耐的開口辯解:

  “王元鵝說他有個朋友染了毒癮,想幫他朋友戒毒,又不想送戒毒所,更不想看到他朋友在毒癮發作時十分難受的樣子,問我有什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