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84章案中案(50)


  段明在119接警中心調取到當年王文輝家裡發生火災事故的接警記錄和出警記錄,報警人果然是王乾山,從報警的電話號碼來看,王乾山當時用的應該是小靈通。

  接警、出警時間都在2001年11月13日凌晨5點左右。這個時間點,恰好是人們睡得最沉的時候。

  從民政部門調取到王乾山和張秀文登記離婚的時間是在2001年11月18日,應當就是王文輝夫婦舉行完葬禮之後。王乾山似乎十分著急和張秀文離婚,甚至到了一天都不願多等的地步。

  這些都證明張秀文所說屬實,更符合王乾山先殺人,後“逃亡”這一推測的邏輯順序。

  同時,段明還帶來一份屬地消防機構關於當年的事故調查報告。

  馬弘文粗略看了一眼,很快被當中的一些細節吸引,立即又從頭到尾、逐字逐句地仔細閱讀。

  這份報告雖然只是根據火災現場作出的初步鑑定,從內容來看,卻也足以將事故認定為“失火”,而不是“縱火”。

  認定的失火起因與張秀文所述基本一致。

  問題在於,火警在滅火後的現場,對王文輝夫婦屍體的初步鑑定結果,足以讓馬弘文驚掉下巴。

  現場初步鑑定,是根據肉眼能觀察到屍體上的種種徵象進行的判斷認定,不需要對屍體進行解剖檢測。

  根據報告來看。

  首先,屍體焦黑,甚至部分出現炭化。如果王乾山殺害父母的假設成立,並且事後守在火災現場,那麼從這裡可以看出,他是在大火燒了很長一段時間後,才報警。

  其次,夫妻二人的屍體捲縮。這是因為火的灼燒,會使兩隻手和兩膝蜷曲。手臂也會彎曲在胸前。出現這種徵象,是因為在高溫的作用下,四肢的肌肉熱凝固收縮,從而牽動關節,管屈曲的肌肉比管伸展的肌肉強,所以就形成這種四肢蜷曲的徵象。

  王文輝的屍體張著眼睛和嘴巴,蜷縮側躺在地板上,距離臥室窗戶不足1米的位置;原本位於牆角的老式保險櫃,側倒在地板上,壓在王文輝的一隻手掌上,烈火的灼燒、高溫和保險櫃的高強度壓力,使得這隻被壓的手掌成了一堆炭粉。

  阮香蘭咬著牙齒和嘴唇,屍體捲縮側躺在床上。

  問題在於,只有活活被燒死的人,才會出現這些徵象。

  同時,王文輝的屍體距離窗戶不遠,這說明火災時,他極可能有過逃生行為。翻倒的保險櫃,說明他極可能是想踩在保險櫃上,然後爬上窗臺,跳窗求生。由於視線不清,並且臨死前爆發出的巨大力量,使得他不小心將保險櫃弄翻,並且砸在自己手上。

  如果說,王乾山本就對中醫頗有研究,觸類旁通,對於活人被燒死後,在屍體上的徵象也就頗為了解,甚至都有活人遭遇火災後,第一反應就是跑路這樣的細緻考慮,然後在縱火前將父母的屍體擺出符合上述表象的種種造型,也能說得過去。

  關鍵在於,死者的口腔、鼻孔裡面還都有大量菸灰。烈火灼燒身體的時候,只有活人才能出於本能掙扎,然後越掙扎,嘴巴張得越大,呼吸越急促,就把越來越多的菸灰給吸進口腔、鼻孔內,最終又加速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