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244章抽絲剝繭(39)


  在楊峰看來,除非劉媛媛知道這一點時已經很晚了,甚至已經晚到讓她來不及要求劉靜更換家裡的沙發或地板,就被警方“請”進了警局。

  也就是說,極可能直到最近幾天,劉媛媛才知道何雙喜被杖斃在了劉靜家裡。

  由此可見,當時打電話給劉招娣,讓她幫忙處理何雙喜屍體的,肯定就不會是劉媛媛,而應該是劉家老太太。

  這說明,老太太殺害或者參與殺害何雙喜的假設,極可能是為事實。

  所以,沙發底部木架上的血跡,大概率就是老太太所留。

  老秦似乎看出了楊峰所想,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別急著下結論,還是等dna對比結果出來之後再說吧。”

  接著,老秦走到解剖臺前,開始就袁家兩兄弟的兩具屍體口述屍檢結果:

  “袁世文的左大腿根部有一環狀切(創)口,周圍皮膚、肌肉均已切開,僅剩一股骨和肢體相連,創口無生活反應,主要表現為創面沒有出血、創緣皮膚沒有捲縮,也就是說,這個創口是死後形成。”

  “創口底部的股骨上可見密密麻麻的細小切割痕,並且環創口底部的股骨都有。”

  “再看創口形態,創緣整齊,細細麻麻,說明致傷工具銳利,體積不大。從創口底部股骨上的切割痕上判斷,說明致傷工具質量不大。”

  “也就是說,袁世文死了以後,兇手拿著一把銳利的小刀,反覆切割屍體大腿根部,幾乎就快要把大腿切下來了,應該是想對屍體進行分屍。”

  “但是兇手不具備醫學常識,或者說不具備解剖常識。他(她)之所以在大腿根部切割,應該是想把大腿肢解下來。但是大腿根部並不是股骨頭與骨盆連接的地方,這裡僅是股骨的中上段。”

  “當兇手分屍分到股骨的時候,就切不動了。股骨很粗,並且非常堅固,兇手用來分屍的小刀明顯不可能將股骨切斷。所以,兇手乾脆不切了,直接將屍體裝進麻袋,沉入水庫。”

  法醫一邊指著臺上袁世文屍體的左大腿根部,一邊向楊峰等人解說。

  這一認定結果符合劉招娣和劉靜所述:他們都說自己最先想到的處理屍體的辦法,是對屍體進行碎屍後再進行掩埋,但是才切了幾刀就發現屍體太難切了,索性就放棄了這個辦法。

  劉媛媛本身就是一名醫生,對於人體構造和人體解剖自然不陌生。但是她聲稱自己當時突然來了生理期,肚子痛得厲害,實在沒有精力和心思來幹這個分屍的精細活,所以在袁世文的大腿根部割了幾刀後就打消了分屍的想法,轉而想到將兩具屍體都沉入水庫,這一簡單易行的辦法。

  但是老秦的這一結論讓劉媛媛的這部分口供變得很不可信:她作為一名醫生,不可能不知道從大腿根部下刀會很難將大腿肢解下來,這和她的醫生身份不符。

  也就是說,真正動手嘗試對袁世文的屍體進行分屍的人不是劉媛媛,並且分屍發生時,她也應該不在現場,不然就會提出專業性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