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90章案中案(56)


  趙長康和王元鵝的通話記錄不多,每次通話時間都在一分鐘左右,這說明趙長康所說大概率屬實。

  段明回了一句“無可奉告”後,問:“無緣無故,你們為什麼非得給王元鵝做臨終關懷?”

  “怎麼會是無緣無故呢?警察同志,聽你的意思,好像認為我們也在蹭他熱點。”趙長康的語氣聽起來頗為不滿。

  “換成別人,是要經本人申請,我們組織內部對申請情況進行核實,再研究決定是否給予申請人臨終關懷。”

  “王元鵝這人,雖然沒什麼素質,但他見義勇為,又是‘抗艾鬥士’……為了彰顯社會正義面,積極弘揚社會正能量,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算他本人沒有提出申請,我們作為專業的慈善機構,是不是也應該主動對他實施重點幫助,彰顯人文關懷?”

  “他這樣的英雄楷模,雖然個人素質差了點,但也應該讓他感受到社會溫暖,不能讓他帶著未了心願去死吧?”

  “但是,我也沒想到,王元鵝對我會這麼反感。他大概接受不了自己馬上就要去死的事實,所以一看到我就只會更加‘扎心’。”

  趙長康漫無目的、亂七八糟地說了一通,卻讓段明對他的懷疑減輕了八九分。

  最後,段明提出最後一個疑問:“你這個電話號碼,是從哪裡來的?”

  “堰城大學門口,有很多人在賣電話卡,賣給學生。他們為了搶生意,打價格戰。開學的時候,我從那裡路過,一看他們賣的電話卡一個比一個便宜,就想換個號,但我當時沒帶身份證,結果賣卡的說不用身份證也行,那我就換這個號了。你們不會連這個也要管吧?”

  段明再無懷疑。況且,他們本來要找的就是王乾山和李倩。

  除了“黑號”,還有個電話號碼同王元鵝有過十數次通話記錄。通過身份信息查詢,該號主人叫張得志。

  第一次通話時間在5月27日上午10點,為張得志撥打給王元鵝,通話時間只有1分半鐘。到了夜裡,王元鵝回撥給張得志,時間長達25分鐘。

  此後,張得志和王元鵝基本一到兩天會有一次通話,大部分都是王元鵝撥打給張得志。6月22日夜裡11點,王元鵝回撥給張得志最後一通電話,通話時長足有近40分鐘。

  張培的口供中,曾說王元鵝於死前一個星期左右回過父母老家,也應該是這次回老家,王元鵝發現了遺留在下水道里的手指骨。

  王元鵝回過老家後,同張得志立即有過長時間通話,並且在之後再無通話記錄,這意味著什麼?

  辦案人員立即回撥這個電話給張得志。卻發現,這個號碼已停止使用。

  啥都不用說了,立即找到張得志本人。

  面對氣勢洶洶的警察同志,張得志滿臉地莫名其妙,對於被問及為什麼停止使用名下電話號碼,以及和王元鵝是什麼關係,在電話裡頭和王元鵝說了什麼,諸如此類的問題,更是如同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