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210章抽絲剝繭(5)

  現場勘查時,警方在客廳垃圾桶裡提取到兩個菸頭,臥室有一本臺歷和幾張商場購物小票,最後一張打印時間是在1個月前。

  從面部膠帶纏繞的痕跡還有黴斑、房子的室溫綜合考慮,法醫初步判斷屍體死亡時間在1個月以上。

  也就是說案發時間超過了1個月,極可能就在最後一次商場購物之後。

  屍體解剖發現,死者曾經做過隆胸手術,面部整過形,時間差不多是兩三年前。現場提取的菸頭經dnA鑑定是死者留下的,表明死亡女子有吸菸習慣。

  通過身份證查詢到,在來到沙市虎山縣的兩個月內,於被害之前,宋智英在縣城多家酒店、賓館有多次開房記錄。結合隆胸手術、面部整形以及抽菸的習慣,警方推斷宋智英可能從事色情行業。

  宋智英的父母也很快就從老家趕到虎山縣,dnA比對顯示,死者就是宋智英。

  父母向警方反饋,宋智英長期在外打工,但是具體幹什麼,他們也不清楚,對她的的社會交往和社會關係也瞭解甚少,因而未能提供對破案有幫助的線索。

  警方不得不把重點放在現場勘驗上。

  臥室床頭櫃角落的地面上有個鬧鐘,鬧鐘的後蓋和電池是分離的,像是在發生衝突時無意中把它碰到地上,時間停留在4:13。

  也就是說,4:13很可能就是發生打鬥的時間,但具體是在凌晨還是下午,則無法判斷。

  既然發生過打鬥,那麼鄰居很可能會聽到過聲音。

  但是住在隔壁的鄰居都表示對此毫無印象,要麼說記不起來了,要麼就說和死者僅有數面之緣,平時自己也是早出晚歸,一回來都是倒頭就睡,壓根兒就沒注意在那段時間死者的屋裡有沒有什麼男人來過,也好像沒聽到過什麼爭吵或打架的動靜。

  案發小區當時剛竣工,入住的人不多,距離死者較遠一些的其他鄰居就更加是一問三不知了。

  考慮到死者的特殊身份,不排除其利用出租房進行賣淫的可能。如果這樣,小區裡應該能留下蛛絲馬跡。

  於是,警方就到小區物業查看監控錄像,結果物業表示案發時小區監控還沒有安裝到位,物業保安也少,沒發現什麼可疑人員。

  就在案件的調查屢屢碰壁時,案發現場的勘查工作有了進展。一名技術勘察人員在衛生間的垃圾桶裡翻出了一個打了結的安全套,裡面有男性精液。

  同時,床頭木板和牆壁之間的縫隙內發現了一張名片,上面印著的就是尚彪的姓名和聯繫電話。這小子,現在開了一家廣告設計公司。

  經查,尚彪已婚,名下有一臺高檔汽車,婚後一家三口和母親、妹妹住在一起。尚彪的生活看起來很簡單,每天無外乎就是公司、家、兒子的學校三點之間來回往返。

  虎山縣警方對尚彪進行傳喚,一番問詢後,突然拿出宋智英的照片,問他認不認識這個人。

  尚彪卻說照片上的人叫宋恩慧,與自己是朋友關係,已經兩個月音信全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