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234章抽絲剝繭(29)


  於是,王星帶人去了一趟袁世文的店鋪二樓,打算勘驗一下袁世文在短信裡所說的,他殺害袁世傑的現場。

  但他忙活了一下午,在茶几的幾個尖角上完全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痕跡,甚至連一絲血跡都沒有發現。

  同時,袁世文臥室的抽屜裡,還放著5千元現金。

  這就更加不正常了。如果要跑路,現在正是用錢之際,袁世文怎麼會不拿走現金呢?

  種種跡象表明,袁世瑛和鮑蕾收到的短信內容不實,袁世文真的“出事”了。

  毫無疑問,誰發了這條短信,誰就是讓袁世文“出事”的人。

  這一目標嫌疑人在王星的心目中更加清晰明確。但他仍舊按照楊峰的既定部署有條不紊地開展調查,並沒有因此急於求成,節外生枝。找到能坐實目標嫌疑人犯罪的實質性證據始終是當前工作的重點。

  針對居委會、城區殯儀館和醫院的調查,很快就有了結果。從這些地方得出的信息,將劉招娣以狸貓換太子的手法,把何雙喜和杜鵑的屍體送進殯儀館進行火化的犯罪行為逐步清晰地呈現出來。

  居委會的人告訴警方,許多人對於家裡死了人以後,要去居委會開具死亡證明的這一流程並不清楚,即便知道有這麼一回事也會嫌麻煩,因此就會讓殯儀館派來運送屍體的劉招娣幫忙到居委會開具死亡證明。

  逐年累月以後,劉招娣這種三天兩頭就去居委會開具死亡證明的,幾乎和城區所有的居委會都混成了熟人。

  他們對劉招娣幾乎毫不設防,有時候忙了起來,一見劉招娣過來就會扔給她空白的死亡證明讓她自己填,甚至會因為趕著下班就在空白的死亡證明上戳個公章,就將證明給她。

  另一方面,警方把劉招娣在城區內幾家殯儀館,包括其工作單位在內的火化記錄全部調取出來,和她自己填寫的那兩張死亡證明上的死者信息進行對比,果然發現了異常。

  這兩名死者一個是姓張的男性,一個是姓劉的女性,分別都被火化了兩次。

  他們的第一次火化時間分別是2014年2月20日、3月18日,火化的地點就在劉招娣工作的殯儀館;第二次火化的時間分別是2016年1月28日、2月1日,地點在不同縣的兩個殯儀館。

  也就是說,劉招娣把這兩個人分別火化了兩次,這和王星的推測一模一樣。

  慎重起見,警方派人去了兩名死者家裡,家屬證實他們過世並且火化的時間是2014年,不是2016年。

  至於在2016年1月28日和2月1日,劉招娣火化的這兩個人是誰,大家都心知肚明,卻偏偏沒法以此給她定罪:屍體已經火化,死無對證,沒有直接證據。

  同時,問題也拋給了相關醫院:為什麼會給張姓、劉姓死者先後開具兩張正式的死亡證明。

  醫院解釋,有人手持居委會出具的憑證到醫院開具正式的死亡證明時,醫院會通過系統查詢死者信息,諸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但查詢不到任何與火化相關的記錄,更查詢不到死者是否已經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