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250章抽絲剝繭(45)


  這一點劉靜能想到,警方應該也能想到。事實也證明警方的確想到了這一點。

  這就是劉靜有意留給大姐的破綻。

  劉媛媛即便知道如果向警方“承認”自己曾對袁世文的屍體進行過分屍有所不妥,卻也不得不硬著頭皮如此“承認”,因為她沒法改變“既定事實”。

  實際上,在三姐弟串供之後的當天夜裡,劉靜才開著車到了水庫,將袁世文的屍體打撈上來,這時才在他的屍體上製造出“分屍切割大腿”的“既定事實”。

  同時,劉靜還從袁世文的屍體中提取血液,帶在車上回到老家,潑在豬圈的正中央。

  也不知道劉靜是用什麼工具裝了袁世文的血液,或許是水瓶,也或許就是一隻碗、一隻水杯,總之在此過程中,袁世文的血液濺落或滲出、沾染在他的車裡,從而留下血跡,但他卻沒有注意到。

  劉靜在串供過程中,第一次單獨向劉媛媛陳述時,或許是忽略了兩名“殺手”的相關信息,但在劉招娣來了以後,再次陳述時,則極可能有意隱瞞了這一點,這樣一來,他才是唯一一個知道陶強盛和陶立新這兩個名字的人。

  同時,劉靜當著劉媛媛的面,故意向劉招娣陳述了自己被“搶劫”的錯誤時間,並且隱瞞了何雙喜打發陶強盛和陶立新滾蛋的這一節。

  當然,他的重點在於故意陳述錯誤的那個時間點。這樣一來,劉招娣一旦向警方“承認”自己殺了何雙喜和杜鵑,那麼在她的口供中就會出現低級的時間邏輯錯誤,從而會讓警方判斷出她不是殺害這兩個人的真兇。

  劉靜不知道陶立新已經死了,陶強盛也不記得最後一次對劉靜實施謀殺的具體時間了,但這並不妨礙劉靜認為警方會從他們嘴裡核實“搶劫”的時間。

  所以,這是劉靜故意留在劉招娣口供中的“bug”。

  萬一在警方的懷疑和訊問中,劉媛媛一旦也向警方“承認”自己殺了何雙喜和杜鵑,那麼這兩個人的屍體去向則勢必牽扯出劉招娣。

  當劉招娣因此接受警方審訊時,以她的心理狀況和對大姐劉媛媛的敬愛之情,極有可能會在這樣的關鍵時候“反水”,搶著把殺人的罪名都往自己身上攬。

  劉媛媛和劉靜一樣,也想到了這一點,所以明知道劉靜有意說錯了自己被“搶劫”的時間,卻故意沒有指出來。

  綜上種種,不難看出來,在劉靜眼裡,事情的發展原本應該是這樣:

  警方就袁家兩兄弟的“失蹤”首先調查到了劉媛媛頭上,劉媛媛承認自己一個人殺了這兩兄弟,但警方根據她的口供和屍檢情況,再綜合考慮她的醫生身份,極可能就會懷疑她不是真兇。

  即便警方對此有所忽視,或者劉媛媛成功矇混過關,甚至警方對何雙喜和杜鵑的死也懷疑到了劉媛媛頭上,劉媛媛因此再次“承認”自己殺了他們,但在她的這些相關口供中卻仍然留有“bug”:她不知道那兩名“殺手”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