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318章大結局(26)


  以槍找人的辦法顯然沒法實施。

  與此同時,因公犧牲的警員及礦工們的家屬火急火燎趕到礦上,每到一戶,便響起一陣撕心裂肺的哭喊,悲痛欲絕的哭聲此起彼伏,不絕於耳。有的全家抱成一團、哭腫了眼;有的直接昏迷過去,被緊急送往醫院;有的卻只靜靜地坐在屍體旁,不發一言、不出一聲,似乎沒什麼悲傷情緒……

  屍體逐漸被家屬認領,一具一具地被運走,現場卻剩下一具屍體,始終無人認領。

  這具屍體被燒至焦黑,顱骨已經完全變形,左眼和右臉被子彈鑽出了兩個大窟窿,裸露在外的牙床向上傾斜。在dnA技術尚不發達的年代,這種完全被破壞了相貌的屍體,在缺乏其他佐證資料的情況下,根本無法辨認其身份。

  胡志生對照警察名單,發現唯有周小軍的屍體無人認領,便親自趕去他家通知。駐守在錳礦的警察一共11名,已經被認領了10具屍體,剩下的這具屍體毫無疑問應該就是周小軍。

  胡志生一敲開周小軍的家門,卻差點兒被嚇個半死:給他開門的正是周小軍本人。

  仔細詢問後得知,周小軍在劫案發生前一個小時犯了胃病,請病假回家吃藥、休息,因而極為幸運地躲過一劫。到了第二天一覺醒來,卻發現滿大街都是錳礦被劫的消息,打開電視一看,才知道案件性質之惡劣。

  街坊鄰居都知道周小軍是錳礦的駐守警察,因而有不少人一見了他就向他了解情況,甚至問他那麼多警察,怎麼一下子就讓人全部殺完了?周小軍一無所知,更因為心懷愧疚,就一直呆在家裡不敢出門。

  經進一步排查,這具屍體也不是礦工或工作人員。

  毫無疑問,這具屍體很可能是劫匪之一。

  以槍找人的辦法既然沒法實施,那就只能從這具屍體上尋找線索了。

  經法醫解剖驗證,屍體的右臉處傷口,是被駐守警察所配備的制式手槍擊中,這條線索基本確定了屍體就是劫匪團伙成員。

  同時被發現的,還有燒焦的左臂上,一塊模糊的紋身圖案。胡志生趕緊用紙蘸水,小心翼翼地擦拭,反被法醫嘲笑業餘。紋身能刺到四層以下的細胞層中,用手術刀才能越刮越清楚。

  閃爍著白光的刀刃在手臂上來回掃蕩,隨著黑色炭塊不斷脫落,一幅“龍紋身”的圖案清晰地浮現在所有人面前。

  這多半是個混社會的社會人。

  憑著一個紋身,該怎麼確定這人的身份?

  胡志生首先想到的是全城的紋身店,但他很快就認為這個辦法奏效的可能性不大:本地紋身店老闆即便能認出這個圖案,也不一定認識上門紋身的客人,尤其是這個圖案如果不是獨一無二的,那就更加如同大海撈針;如果這人不是在本地紋的身,那就更加無從查起。

  既然從紋身店裡難以開展,那就只能另闢蹊徑。

  胡志生很快就想到一個人,這人是混社會的。在找混混這件事上,比警察還有效的,當屬混社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