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一點 作品

230 海外歌壇的廣闊利潤和買島

    告別了看著有點依依不捨的布蘭妮,曹軒乘坐飛機離開了夏威夷。

    這次拍廣告,算是曹軒第一次和國外的頂級明星打交道,也認識到自己和布蘭妮這樣歐美大腕的差距。

    旁都不說,曹軒的廣告費是三年1500萬,合每年500萬,一些拍攝廣告是有額外酬勞,但不怎麼高。

    但是這次在片場和小甜甜聊了聊,雖然人家沒有具體透露廣告費的收入,但曹軒從隻言片語也能察覺出來,至少是自己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媽的,美國佬真是有錢!

    曹軒心裡有點小酸,當初雙方籤合同時,曹軒看重百事的全球推廣能力,對代言費做了一定讓步。

    但即便如此,1500萬在內地也算是一流大合同了。

    可如今再和布蘭妮一比,頓時就感覺到什麼叫差距,曹軒現如今在內地娛樂圈也算是富豪了,但對比人家真不算有錢。

    當然,布蘭妮很大一部分利潤要歸於公司,她本人的分紅有限。

    不過曹軒卻不管這些,他算是明白程龍那些人為何絞盡腦汁的往好萊塢鑽了。

    名氣地位還是一方面,關鍵這時候是美國娛樂圈的巔峰期,錢是真特麼好賺啊。

    整個美國市場的體量,加起來頂好幾個亞洲市場,最關鍵的是可以傾銷全球。

    歐洲、澳大利亞、南美、部分亞洲市場、非洲…雖然沒多大用,但是也聊勝於無。

    曹軒的正版專輯300萬,就已經是華語樂壇頂級爆款,哪怕在亞洲市場都是非常扛打的數據。

    但那幫歐美大腕,全球專輯銷量動輒千萬級,利潤都輕鬆過億,關鍵單位還特麼都是。

    雖然歌手和音樂人拿的分紅不高,20以上的屈指可數,許多當紅歌手也就是百分之十幾,大部分的都在10以下。

    但是人家體量在這,哪怕分的比例少,賺的也多,而且國外版權管控比較嚴格,一直可以分紅,理論上說,歌手和音樂人可以源源不斷的吃老本。

    雖然不想承認,但作為一個從業者,曹軒覺得歐美樂壇和影視比國內成功,版權問題絕對是大利器。

    相對保障了創作者的利益,有錢賺,大家創作的積極性自然就高。

    當然,國外針對版權各種噁心事也不少,後世企鵝、網易那幾家乾的事,都是人家老美幾十年前玩剩下的。

    後來長時間相應做了改變調整,市場才慢慢規範起來,但是依舊有很多漏洞。

    歐美樂壇每年關於版權的爛事和官司,猶如家常便飯,身上不背幾條相關事宜的歌手,都不好意思稱之為歌星。

    但有一說一,至少在2001年,華語樂壇的市場環境確實沒法和人家比。

    曹軒也更堅定了去美國撈錢的主意,甭管撈多撈少,薅到美國佬的羊毛,就算勝利………

    ………

    8月2日,曹軒返京,胡婧親自開車來接他。

    曹軒戴著口罩,沒急著上車,圍著轉了一圈:“寶馬x5啊,哪弄的?”

    “當然是買的。”

    胡婧一揚手裡的寶馬鑰匙,得意道:“駕照都考下來了,就買了新車,亭亭幫聯繫的,九成新,價格也低好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