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暗部分隊長
泉美一驚,“多賠了20%?”
“哼,不行,你們本來就有錯,我主張,你們把那多出來的20%給回我。”
餐店老闆不肯,泉美就搬出了《木葉民法典》。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我村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泉美伶牙俐齒,“你要是不給回我,我現在就去木葉村告你們。”
餐店老闆一聽,感到不可思議,誰給她的勇氣,“你個千手小妖女,還敢在這裡蠻橫,小心我們把你趕出宇智波。”
“何況,現在整個宇智波都在罵宇智波鼬,你統統去告啊,我還怕你不成。”
泉美心眼就那麼大,橫豎都是放不下鼬多賠償的那百分之20%。
鼬那小子從小就對錢沒什麼概念。
一向出手闊綽,遇上麻煩就想著多給錢解決問題。
不行不行,一事是一事。
錯了必然道歉,給人造成損失了,必然給對方作等價賠償。
誰的錢都不是颳風吹來的,商界出身的泉美,從小對記賬這玩意就極具天賦,連母親的錢都是泉美管的。
泉美扭頭就走,“我不告他們,我就告你,他們又沒有多收我的錢。”
餐店老闆無語了,“那是鼬的錢,什麼時候成你的錢了?”
泉美去意已決,連頭都不回,“記住你們是服務行業,名譽很重要,你們就等著吃官司吧。”
餐店老闆最終還是從了,服務行業,不允許他們有太多選擇。
拿到錢後的泉美,轉身便去找鼬。
——
富嶽族長豪華雅苑,只見佐助正在院子裡洗魚缸,泉美進去問:“佐助,你哥回來了嗎?”
佐助停下來告訴泉美,“沒呢,一般都沒那麼快吧,其實哥哥這段時間一直都挺忙的。”
泉美耳聽八方,小心翼翼的眼神往大廳裡面鑽了鑽,“那美琴伯母在嗎?”
“也不在,出去買東西了。”
不在?泉美臉上露出放鬆的笑容,上前巴結道:“佐助,那我,可以去鼬的臥室寫個留言嗎?”
佐助邪魅一笑,“可以可以,我都同意了,我哥也一定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