盞茶煮酒 作品

第一千六百七十四章 見方木


  周浩他們來到綠藤後才知道,昨天晚上發生了有第三起案子。

  第三起案子的死者叫吳兆光。

  他是被縱火燒死的。

  之所以被方木認為可以併案,是因為火災發生時吳兆光的麵包車擋住了消防通道。

  而在半月前,他的車同樣擋住消防通道,阻礙了消防員的救援,導致有人被燒死了。

  這是一個沒有公德心的人。

  他的確害死了人,法律卻拿他沒有辦法。

  最多隻是罰款而已。

  吳兆光符合殺手的目標理論。

  方木併案的理由很明確,這是一個“大俠”在行俠仗義。

  他在懲罰那些他認為有罪而沒有受到法律懲罰的人。

  大俠在美劇裡被稱作義警。

  周浩以前對大俠還是很有好感的,但後來做了警察後才覺得如果人人都這樣行俠仗義,這個世界就亂套了。

  亂世的時候大俠就是大俠,現在的法治社會,大俠就是罪犯。

  人人都靠自己討回公道,倒黴的還是那些安分守己善良的人。

  所以他Cos的是綠箭俠而不是懲罰者。

  綠箭俠跟蝙蝠俠一樣不殺人,就是為了把自己跟罪犯區分開來。

  因為他們都知道自己不是神,沒有資格審判任何人,更沒有資格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當然周浩並不是完全接受他們道德標準。

  周浩有自己的標準,他不弒殺但不介意殺人,自己的仇人當然是不能活著的。

  不像綠箭俠和蝙蝠俠那麼迂腐。

  而現在這個被方木戲稱為“大俠”的人。

  就是那些在網絡上判案的普通網民。

  動不動就死刑起步,平均凌遲,上不封頂的那種。

  網民的行為不是判案,是報復。

  報復和判案的區別在於理性。

  報復講究的是,你潑我一杯水,我把你溺死到海里,出發點在於滿足自己的報復心理。

  而真正的判案是以法律為基礎,講究的是“一報還一報”,你犯了多大的事,我就給你相應的懲罰,理性面對罪犯,而不是“樸素的正義感”。

  普通網民只是嘴嗨,這人是真的行動了。

  第一個被殺的老師,是一個體罰學生的老師叫魏明軍。

  魏明軍學生的自殺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係,但實際上是有因果的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