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宇倫 作品

第102章 春眠

 北方商界梟雄求婚至江南巨賈門庭.....被婉拒。 

 元家拒婚的理由是,元家二夫人為生元家後嗣,力竭崩血而亡,勞苦功高,堪憐堪敬,為敬逝者,元家至少一年之內,不談嫁娶,不做紅事。 

 春眠當然舉力贊成。就算不是為了幽蘭,單是因為前來求親的事歐陽家的那個當家主事又不可一世的歐陽南天,她也不會應允。 

 而元慕陽以此由推拒,絕非搪塞,當真作如是想,亦如是為。若不因幽蘭,依他與歐陽南天惺惺相惜的交誼,其來意但凡真誠,有此妹婿也未嘗不可。所以,在感覺到妻子對求親者那份顯而易見的嫌惡時,分外關注。 

 他執意要問,春眠自是抵擋不住。在相公面前,她從來都是形若透明,要打什麼算盤,只肖四目相對,便無所遁形。於是,小姑這近半年來的遭歷,一一道來。 

 天下沒有一個兄長會容忍自家親妹被人如此對待。隔日,元慕陽尋上下榻在客棧的歐陽南天,明言斷然拒絕。 

 “芳菲是良家女子,是元某之妹,歐陽兄在識她之初便已曉得。你若有意娶她,便該在那時上門提親。若無意,便不該將她軟禁在貴府數月,壞了一個好女兒的名節。還是,歐陽兄認為元某那時禍福未卜,若元謀一命嗚呼了,家道必會中落,芳菲就會順理成章地淪為你的禁臠,不必給予重視?您認為有誰會把妹子嫁給一個曾試圖褻玩她慢待她的男人?” 

 歐陽南天並未解釋。因元慕陽的話,多多少少點中了他些許心思。可事已過去,多究於事無濟,且不管前事如何,他如今求親的誠意十足,這是他平生第一次想娶一個女子為妻。 

 “在下無力更改過去,但可確保將來。” 

 “過去未把她放在一個應當尊重的位置上,將來會因一個名分的改變有所不同麼?你整府的下人都見過你如何待她,她這個主母將來如何自處?歐陽兄乃一方梟雄,論財論勢都非元家可比,歐陽家當家主母的位置,有不盡達官顯貴的千金慕求,就不必讓芳菲也摻這一腳了。何況,在下與歐陽兄交往多時,素知歐陽兄輕視女子,也曾聽歐陽兄說過,貴門主母這個位置,縱算不能一本萬利,也要回益頗多。元某不會將自己珍愛的妹子交給一個將妻子視作貨物之人。” 

 甩完那些話,元慕陽揚長而去。 

 嚴辭相拒,當面申斥,為妹子出過氣,這樁事,在他已算告畢,至於芳菲和歐陽兄弟這筆公案要如何了結,端看他們個人造化緣分,他多說何益? 

 “小日兒,這是享兒默的千字文,你看你看,一字不差呢。” 

 “小日兒,這是享兒作的文章,夫子說享兒小小年紀,文采不俗呢。” 

 “小日兒,這是享兒.....” 

 元莊主很煩惱,越來越煩惱。 

 隨著元子享那小娃越長越大,模樣越來越討喜,他有感眠兒的心離他越來越遠,鎮日眼裡看的嘴裡說的,自己早已退居次席。到現在,恐怕盡被那小子給佔了去,如何不惱? 

 “爹,享兒可以進來麼?” 

 聽,甫六歲的孩童便一嘴的老成,有什麼地方值得人愛?“進來!” 

 “爹,您讓享兒打算盤算這衣鋪的賬,享兒核完了。” 

 “再從這賬冊裡抽一本,今兒個上午要把這一疊賬冊都給核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