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八貝勒這邊得了衛家的消息,正準備和福晉一同去衛府挑養女,幾個小姑娘的資料已經先一步送過來了。




總共四人,兩歲的,三歲半的,五歲的,六歲的。




真正的孤女其實只有一個,是五歲的那個小姑娘,無父無母,沒有兄弟姐妹,祖父祖母也都沒了,而且父親是獨子,現在生活在隔房的堂伯家,餘下的幾個孩子,要麼祖父祖母尚在,要麼有嫡親的兄長和叔伯。




八貝勒心裡已經傾向於收養五歲的那個小姑娘了,幾個舅舅特意挑出來的人,人品和性格肯定沒問題,但還是要見一見人。




八福晉的想法就簡單多了,四個小孩府裡頭也養得起,只要沒有氣場不合的,她打算把四個小姑娘都領養來做養女,如果有沒選中的,她和貝勒爺也送一份嫁妝。




兩口子正準備上馬車,結果底下人來告,十四阿哥來了,還抱了個哇哇大哭的孩子。




“八哥八嫂,要孩子不要,我給你們送來了。”




八福晉後退了一步,明豔的臉上略帶幾分嫌棄,十四弟懷裡的孩子實在埋汰,鼻涕都哭出來了。




“這是?”八貝勒皺著眉頭問道。




“這是弟弟的長子弘春,送給八哥八嫂做兒子,這孩子剛滿三歲。”




還在不記事兒的年紀。




八福晉這才仔細端詳十四爺懷裡的孩子,埋汰是埋汰,但也不失俊秀。




自從和爺商量好了要從魏家挑孤女當養女後,她也想過將來過繼什麼樣的男丁給她和爺養老送終。




先不論什麼規矩不規矩的,比起前面的哥哥嫂嫂們,她更想從後邊的弟妹家中過繼,做嫂子的要敬著,日後人家要來看孩子,她也不好推脫,但如果是從弟妹家中過繼就不一樣了。




其次,她希望這個孩子不是嫡出,這嫡福晉跟嫡福晉打交道,側福晉跟側福晉打交道,過繼庶出的孩子,孩子的親孃她也見不到幾面,也就少煩心了。




最後,就是孩子本身了,長得得好,性子也要好,年紀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未滿週歲的孩子不好養活,三四歲以上的孩子又都記得原來的父母。




目前來看,十四爺抱來的弘春倒是樣樣都符合她的條件,十四爺是妃之子,弘春雖然是庶出,但生母也是十四爺府上的側福晉,並非普通格格,在庶出的孩子裡頭,這已經是她們能選到的最好的了。




八貝勒記憶中的十四弟,多是二廢太子之後的樣子,驍勇善戰,野心勃勃,他都差點忘了十四弟作為皇阿瑪最寵愛的幼子之一,少時也是宮裡的混世魔王,而且‘少年時期’特別長。




“過繼之事,我和你八嫂都做不了主,要皇阿瑪批准才行,而且依著規矩,就算要過繼,也得先從大哥那裡開始。”




這又不是買東西,先到先得。




再說了,就算是要過繼,他也希望是過繼九弟的兒子,兩座府邸緊挨著,孩子可以輪流住,不用忍受分離之苦,而且這爵位和家產也是辛苦得來的,能給九弟的兒子他就不願意給旁人。




人有親疏遠近,上輩子他雖然與十四弟交好,也支持過十四弟爭大位,而十四弟也曾在皇阿瑪面前數度為迴護於他,但他們之間並不純粹,利益交換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