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一 作品

第七十五章 紅色宣傳員(一)

接著祥迪明佈置任務:從今天起咱們五人就是一個黨小組,我是小組長,除了戰鬥任務外,還要在全團範圍內物色發展新黨員,讓黨員滲透全團每個角落,把我團建成新四軍式的英雄善戰,受百姓歡迎的抗日隊伍。

今後人多了,發展黨員入黨申請書全部用米湯在一張白紙上書寫,米湯乾涸後看不到紙上的文字,閱讀時用碘酒在紙上刷一遍才能識別。這些入黨申請書遞交新四軍十九團存檔。避免被國民黨密探發現。

發展新黨員時不能濫竽充數,一定要選擇優秀人士,特別是對於那些投機取巧,心術不正,亂打聽亂議論,兩面三刀,不能吃苦想升官發財,與外面國民黨頑固派打得火熱,拉長鼻子,嗅覺靈敏的陰險家特別要注意,絕不能在他們面前透露蛛絲馬跡。為避免風險,只能單線聯繫,不知道第三個人,入黨宣誓也不搞集體化,實行一對一領誓。黨員人數多了就可以在團內建立黨支部,甚至學新四軍把支部建到連上。有了指示,新四軍上級黨委會有專人跟我聯繫,而我只通知你們4個黨組織負責人,然後再一級級地通知下去,直到每一名地下黨員。出於保密的需要,這些指示不能記錄,全憑口口相傳。

可是五人都想到了同一個問題,要發展新黨員就要宣傳紅色思想,可秘密宣傳很吃力,要大張旗鼓宣傳會驚動國軍上層,那非同小可。這事提上了議事日程,祥迪明眉頭一皺,計上心來——

第二天,一個偵察兵急急到團部來報,團長,我們闖禍了。

祥迪明急忙問:闖了什麼禍?坐下慢慢說。

原來二個偵察兵騎著自行車趕路,冷不防撞著了一個拄著柺杖只有一條腿走路的乞丐,這下可捅了馬蜂窩,那殘疾乞丐實際上也只是受了點皮外傷,非纏著要賠償。二位偵察兵把身上所有的錢掏給他,可他就是不要,死乞白賴纏著要供他吃住養傷,直到傷好為止。當地百姓圍來看熱鬧,有人指點迷津:這殘疾人瘋瘋癲癲,以乞討為生,撞上了他也只能自認倒黴,官府也拿他沒有辦法,一次一位縣官的馬車碰上了歪歪斜斜走路的他,任憑縣官威嚇用錢賠償他都不要,用縣丁來征服也沒用,他也死乞白賴不放過,非要住到縣衙門去養傷,後來縣官只得依了他。住到縣府後他大肆宣傳人民的疾苦,使那些縣官們為動心。不過他這人要求不高,一日三餐只要能夠吃飽,剩飯冷羹也不要緊,只要不風餐露宿,睡在稻草上也可以,他老百姓家中住過,官府衙門住過,大街小巷也住過,同時也不會死乞白賴常住下去,也不會亂闖,只要傷好了,肚中的話倒掉了他自然會走。走到哪兒哪兒就是他的家。這種人就是人們所說的碰瓷一族,碰上他就得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