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來敲門 作品

一百八十二章 好事

    章越至汴京買房,下面問題是否要落汴京戶口。



    之前章越是太學生,戶籍是由國子監所管,如今入汴京買房就可以改作開封府戶籍。



    若要問汴京戶口難不難拿?



    換了上一世章越肯定拿,但宋朝的汴京戶口,可拿可不拿。



    首先汴京戶口不難拿。



    宋朝對汴京戶口放得極寬,浮客至汴京居滿一年,即可在汴京落籍。



    不過要以開封府籍科舉,必須落籍滿七年方允,但隨官員赴汴京任官的子弟則不限。



    最後房牙問章越是否在汴京入籍時,章越則沒有答允。



    因為落籍汴京,即為城郭戶。



    如果要科舉,鄉戶比城郭戶要具優勢的。



    儘管朝廷科舉裡,沒有明說照顧鄉戶,甚至不少官戶都是城郭戶。但出身城郭戶總會令考官想起工商雜類。



    宋朝如今早已放開科舉限制,允許工商雜類赴考,但是歧視仍在說到底還是一個細節問題。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入了汴京籍就要納稅了。



    在宋朝鄉戶分五等,城郭戶分十等。



    鄉戶三等以上算是‘有產階級’,所謂有產階級就是有自己的田地,物業。



    之前章越家從一等戶就掉為三等戶,因為家中還有近郭房,其中拿了一間租人。



    至於鄉戶二等以上就是地主了。至於坊郭戶三等如同鄉戶二等。



    范仲淹慶曆新政時打算在河北讓民戶養馬,其中城郭三等戶以上,鄉戶二等以上都要養一匹可供披甲的戰馬,官府戰時可去民間採購。



    不過汴京的城郭戶又不同於普通州縣的城郭戶。



    汴京‘有產’城郭戶要第五等以上。



    別看這一等一等,這關係到百姓的稅錢納役。



    後來的王安石變法規定免役法,就規定鄉戶四等以下,城郭戶六等以下免輸役錢。



    但章越即至汴京買房就屬有產階級,按照在汴京有產業換算,就要成為五等戶等。在宋朝雖無明文規定,但一般家業錢(家產換算成錢)計算超過一千貫,以鄉戶言為一等戶,縣郭戶為二等以上,州郭戶為三等以上。



    章越這宅子價錢肯定超過一千貫了。



    入了汴京籍,就要攤派賦役了。從商者要收過稅住稅,工匠也要繳納行稅,就算章越這等讀書人也逃不了,有宅者要收地稅,也就是白地錢。



    故而章越還是為鄉戶,以國子監在籍的身份在汴京買房。



    宋仁宗對於國子監學生還是比較照顧的,不僅允許他們在京買房自住,還免科差雜派。



    對於士人而言,宋仁宗當然是個好皇帝,但對平民而言,就是‘萬稅’皇帝了。



    等到紅契到手,章越感嘆萬千,上輩子沒完成的心願終於完成了一個。



    他走出縣衙的那一刻,不由仰天高呼了三聲:“上車!上車!上車!”



    張房牙不明其意,還以為章越叫了馬車。



    楊氏介紹的房牙還是十分利索地幫章越找到了租客。對方是一名來京遊寓的讀書人。



    雖說宋朝有店宅務專門從事國營房產出租,但對於這些房子普通的城郭戶一般租不到。



    店宅務服務得都是都是來京的官員或有門路的人。



    故而歐陽修早年當官時感嘆‘嗟我來京師,庇身無弊廬。閒坊僦古屋,卑陋雜里閭’。



    這已經是很好了,畢竟他住得是公租房,屬於是朝廷分配,房租最多一個月不超過五百錢。經常有官員將朝廷給自己的公租房轉租出去,為此朝廷還專門下令一旦發現官員如此行徑,立即取消住房資格。



    如章越這兩間房的‘破宅’,每月可租得三貫,換時行的話就是‘日掠百錢’。



    章越再將屋子修整一番,添置些傢俱器什,樓上再加蓋一層,那就更不止了。



    汴京戶籍分主戶和客戶,主戶就是有產業之人,客戶就是沒有產業之汴京百姓,就是必須租房,此外還有浮客是又沒有產業,又沒有汴京戶籍的。



    如有房出租之人,也就是房東,被稱為掠房錢人。



    至於汴京裡年掠房錢得數萬貫者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