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來敲門 作品

一百八十三章 五年之約




    章越還是第一次從他人口中確認此事,心底有些震驚。



    薛氏看章越的臉色,笑著道:“吳家五個女兒,要許給你是第五女,族中排第十七,如今正好雲英未嫁。雖說她是庶出,但也是大家閨秀。或許三郎覺得中進士,更為般配,但吳家既不以此為意,三郎堂堂三尺男兒,又何必拘泥於這些小節,如此不是令人覺得有小家子氣。”



    章越道:“夫人所言極是。夫人是為人父母,當知作父母的教養兒女從不計較得失,甚至兒女成家立業後,父母也是能幫則幫。咱們作為兒女的,若一時難處,不妨堂堂正正受了。待到日後父母年老後,再奉養報答即可,這也是為子女的本分。”



    薛氏點頭道:“三郎見識明瞭,是這個道理啊。”



    章越道:“夫人如此你也明白三郎的難處了,天下除了為人子女外,又有幾人可心安理得受得這樣大恩。小子雖一文不名,但也以為大恩不可受道理。”



    “或許夫人覺得小子見事不明,但既然眼前得失利害一時難以計較,小子以為不如退遠一步。遠道觀之,日久而明!”



    薛氏有些動容道:“實難相信三郎年紀輕輕,竟能說出如此有閱歷的話來,老身生平未見。不過擇善而固之自是好,但若因此錯過一段好姻緣,豈非令人嘆息。”



    章越道:“吳大漕通情達理,賞識小子於寒微之間,此番恩情小子自是沒齒難忘,不敢有絲毫自傲輕慢之意。”



    “不過夫人說擇善而固執,小子深以為然。擇善固執,為大丈夫的立身之道。因順著人意說了違心的話,一時得了好處,但不如事人以誠,方為長久之道。”



    “我聽聞歐陽伯父下有一推官司馬君實曾言‘生平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小子十分推崇此言,多少人人生之敗,都是委屈自己於一時,而遺憾終生。”



    章越這話說白了,就是要有原則。有原則的人,在短期受損但長期受益,能夠堅持下去以後也是最經濟的,但難就難在前期能不能抗得過去。



    不過說到這裡,章越又不免患得患失地補了一句:“我想吳大漕選女婿,更選一個誠實可信的君子,而不是屈意而為之徒。”



    薛氏失笑道:“此為我一介婦人可知也。”



    章越也是憨厚地笑了笑。



    薛氏笑道:“不過老爺之前受吳大漕所託,要為他的保人,我還擔心一二,如今有了三郎這一番話,我倒不反對了。”



    章越驚道:“老夫人是說……”



    因為是口頭婚約,沒有交換定貼什麼的,一旦將來有什麼變故,都可以不算數的。



    故而若請信得過的保人,如此就妥帖很多。



    之前章越上門承諾作保的就是楊氏,至於吳充可請也不可請。沒料到吳充不僅請了保人,還通過歐陽修來作保。



    歐陽修是什麼人?



    如今知開封府,為宰執也是遲早的事。更要緊他是吳充的親家,還是他最可靠的政治同盟。吳充若是對婚約失信,也如同失信於歐陽修,如今吳充請歐陽修出面作保人,那對於這樁婚事的誠意不言而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