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九齡 作品

第 144 章 翻開史書,沒有哪...

第144章翻開史書,沒有哪

賀俊之乳名“阿寄” ,在二十歲之前,他一直以為“寄”字取之於“寄言垂天翼,早晚起滄溟。1”,是爹孃望他長大後大鵬展翅,位極人臣之意。可後來陡生變故,他才知道,“寄”一字,是寄養在王家名下之意。

在他養父王淵致仕之前,他娘甚至私下裡勸阻,她說“阿寄小肚雞腸,難容下他人,又性情偏執,易生心魔,不能居高位,為一言官御史或可以保全性命,而大理寺卿對他來說官職太大了,他配不上……”

他親孃是這樣瞧不上他。

王淵是個很迂腐的人,哪怕他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經與他們決裂,王大儒依然以為教化可以改變這個寄在他名下的兒子,把他親孃的話當成耳旁風,甚至還想以自己身退來奮力託舉他,那時候他是感激養父的,可後來,他何嘗又不恨。

也許,知子莫如母,他親孃才是明智的。

他以為自己很怕死,曾想掙脫酷吏的宿命,他聽了沈持的話,離開京城到黔地去,過年的時候沒有收到雞舌香的賞賜他才知道,死並不可怕,押上所有卻兩手空空,從高位跌落,無人問津被棄之如敝屣,流放無盡頭才是最可怕的,是何等的煎熬不堪。

皇帝不想要他的命,可也沒有給他活路。他回京後竟沒想到,自己的一舉一動竟被人監視了,怕是早不信任他了吧,此事還未查到他頭上,不過還在翁泉那裡,便對他出動了御林軍,御林軍啊,上一回還是許多年前先太后的孃家錦衣侯韋家犯事,他和御林軍一塊兒去抄斬的呢……

不但如此,還大老遠著人去接他的養父進京,還讓曹家讓他妹子王卿時帶著兒子來看他……樁樁件件,不過是逼他自己動手自裁罷了。

呵,都到了這一步,皇帝依舊不願意落一個誅殺近臣的名聲,蕭敏,他是會玩弄帝王之術的。

……

往事如煙雲漸漸模糊,直至於消散記不清了,他吐出最後一口氣,便再無聲息。

……

宮中太和殿。

卯時上朝,群臣一直等到辰時,皇帝蕭敏才穿著玄色龍袍姍姍來遲。他坐上龍椅,一言不發。

百官摸不清他是什麼心思,亦一個字也不敢問,連平時一上朝就跟斗雞一樣亢奮的御史言官都啞巴了。

直到快晌午的時候,御林軍的統領蕭齊山忽然上殿,跪在地上叩說:“陛下,賀大人,去了。”

賀俊之死了。就這麼死了。

一聲聲壓抑而低沉的“啊……”往上升騰,聚到太和殿的屋頂之上,形成刺耳的迴音“啊……”令人心驚肉跳。

他活著的時候他們提起他都會咬牙道一句“唉,禍害遺萬年,瞧吧,姓賀的還不知要蹦躂多久呢。”……可此時乍然聽到賀俊之死了,他們卻又不知道該歡呼還是該遺憾了。

皇帝聽說後緩緩從龍椅上站起來:“賀愛卿沒了?”

蕭齊山回道:“陛下,賀大人自刎於府邸之中。”

“哦,”蕭敏又落座於龍椅上,鳳目微垂:“賀愛卿,你……唉……”

“傳旨,以二品官員之禮厚葬賀愛卿,”他說道:“再命人去給朕的老師報喪,順便捎句話,就說朕正傷心,見了面彼此都傷感,請老師不必奔波來京了。”

並命禮部官員和宮中太監丁逢帶著厚禮前往同裡,勸王淵夫婦節哀。

群臣見皇帝悲傷,不敢奏事,就這樣君臣一方不說退朝,一方不敢

走,一直到午後各衙門都散值了,餓暈幾個老大人,蕭敏才擺手讓他們散了回家。

沈持雖然知道賀俊之必死無疑,可是他就這麼沒了,心中怪異地空落落的,當時曾想,還要找姓賀的算賬呢……

從宮中出來,沈持又驚又餓,體力幾近枯竭,走了幾步恰好碰到秦州會館的馬車經過,他招招手:“讓我搭個車去會館一趟好嗎?▅(

等到了花市,果見地盤已經比先前大了三四倍,一眼望去,一盆盆嬌紅嫩紫,酴醿芳架,初夏的微風捲著購花者的笑語,人流如潮湧。

“歸玉兄,”林瑄說道:“這都是你的功勞。”

他心道:明年沈持在京兆少尹上任職滿三年後,必是要被拔擢上去升官的。

沈持笑道:“摯一兄也曾幫忙造勢,在下不敢獨吞這份功勞。”兩人一邊賞花一邊交談,在花市中穿行。

林瑄看著大朵的芍藥心生歡喜,買了幾朵,玩笑道:“這‘兒女情苗’真嬌豔,可惜無人可贈。”

曾有前人寫芍藥“春嬉南浦,記盈盈、兒女情苗。2”,因而芍藥有“兒女情苗”雅號,是男女藉以互贈示愛的。

“家中沒有給摯一兄說親嗎?”沈持問他。

林瑄:“在看呢,遺憾的是說的幾家女郎我都無意人家。”

沈持:“……”

“好在我朝這些年太平,縱然男不娶女不嫁,”林瑄自嘲道:“官府也不會真的懲其父母。”

“我不用違心娶誰,等遇到兩情相悅的再娶親不遲。”

沈持想起來了,《昭律例》中有一條:凡男二十六歲,女二十二歲無故不嫁娶者,懲其父母,另課嫁娶稅。

就是說,本朝的男子到了二十六歲,女子到了二十二歲,如果不是因為守孝或者公務在身,比如史玉皎這樣的,或者孟度本有婚約,但別人辜負了他……耽誤嫁娶,那麼要懲罰他們的父母,還要收稅,罰錢。

在古代,無故不婚嫁,是罪!

比如《晉書》就記載“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說的是誰家的閨女到了十七歲還沒出嫁,官府就要給她分配丈夫了。赤果果強迫女子嫁人。

就算後世覺得最開明的唐代,貞觀治下,律例也規定女子十五、男子二十須婚嫁,那會兒各州的父母官負責給當地到了婚配歲數的男女說媒,不過,李二鳳是相對開明的,他在詔令中說,說媒要尊重男女意願,嗯,不強行婚配……

翻開史書,沒有哪個朝代允許男女一直單身!都容不下單身狗!

沈持:有點可怕。

就問你還想不想穿越了。對祖傳三代的宅男宅女,他真心勸誡最好輕易不要幻想穿越。

不過好在當朝太平年月,多地人口繁衍生生不息,人丁旺盛,儘管當朝的律例有這條規定,但很少真有官府去追究誰到了歲數不婚不嫁,父母官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沈持揶揄他道:“摯一兄還是不要那麼挑的,不然引領了京城裡不婚不嫁的風氣,本官可要為難了。”

“本官可不想去說媒。”

近年來京城中,各世家的女子相不中郎君,不嫁,男子看不上門當戶對的女子,不娶之現象愈演愈烈,京兆府人口增速其實並不理想。

沈持:萬一這事兒愈演愈烈,他就不得已去當紅娘給這些挑剔的郎君女郎說媒催婚了。

一想就覺得爹味燻人。

林瑄賴皮地笑道:“別擔憂,有什麼事能難倒歸玉兄你呢。”

作者有話要說

1出自莊子的《逍遙遊》。2出自清代狀元汪如洋的《揚州慢·詠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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