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翰邵雨桐 作品

第13章 對賭協議與利益最大化

價格當然肯定要高一些。

  其實正常情況下在電影拍攝的過程中劇本價格是最低的。

  不知名的作家也就幾萬塊,甚至可能有人的都不要錢,只是為了出名。

  而好一點的作家最多也就二十萬。

  雖然也有三四十萬的,但那可是鳳毛麟角的存在。

  畢竟當時的港片總投資一般都是幾百萬,甚至一百幾十萬的還是主流。

  如果劇本價格太高會增加投資風險。

  所以當時的港片一般都是導演兼職編劇。

  職業編劇很少。

  而且劇本也不怎麼值錢。

  但現在蘇翰的情況卻是大不一樣。

  向強已經從蘇翰的身上看到了巨大的潛力。

  如果對方的賭片三部曲能夠大火。

  那麼自己就等於找到抓到了一個聚寶盆。

  當然是要緊緊抓住才好。

  向強決定給蘇翰每部劇本十萬塊的價格。

  三本也就是三十萬。

  至於主題曲需要做出來小樣以後聽聽效果才能決定。

  這個價格對於一個新人編劇來說已經是非常高的了。

  不過蘇翰知道這個三個劇本的潛力,實話說十萬塊一個,太便宜了點。

  太便宜賣不划算,但不賣又沒有辦法敲開市場。

  而且這些劇本本來就是人家港圈的電影,就算自己不拿出來,後面陸續也會有人創作出來,實際上自己是文抄公等於白撿錢。

  不過既然他知道後面的情況發展,自然有自己的應對方法。

  那就是對賭協議。

  蘇翰提出電影上市後如果利潤破一千萬,劇本價格翻倍。

  利潤破兩千萬就再翻倍。

  如果利潤能破兩千萬以上,自己要求在原有價格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五的利潤分成。

  當然作為條件。

  如果票房低於投資。

  劇本則一分錢不要並且放棄全部後續版權。

  對於這個明顯有利於買房市場的對賭協議。

  向強考慮了一下就同意了下來。

  其實如果這部《賭神》真的能來到兩千萬的淨利潤。

  那麼四十萬也不算什麼。

  至於兩千萬以上的淨利潤暫時還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