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翰邵雨桐 作品

第13章 對賭協議與利益最大化

  因為兩千萬的利潤,起碼要三千以上萬的票房,雖然這幾年港圈影響力飛速發展,但總票房能過三千萬的片子一隻手都能數的過來。

  如果片子真要是到了突破了三千萬。

  那麼百分之五的分成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談好了協議條款。

  由於蘇翰還要上學就沒有繼續陪兩人。

  向強和汪晶也只在縣城住了一天就離開了。

  ……

  一週後。

  永生公司的法律代表。

  一個叫谷洪波的律師來到了縣城找蘇翰。

  並且拿出了一份來自永生公司的中英文雙語合同。

  上面清清楚楚的寫明瞭雙方談好的協議內容。

  而且向強已經提前簽好字按了手印。

  剩下的就是蘇翰了。

  不過蘇翰的年紀還不夠,只能讓母親來代簽。

  袁美霞也是這個時候才知道,自己兒子居然寫了一個劇本,還成功的賣給了一家港區電影公司,結果當然是讓她十分的震驚了。

  雖然合同是中英文雙語,但由於細節太多,袁美霞也看不懂。

  蘇翰沒有解釋太多,只是告訴袁美霞,劇本如果成功拍攝,自己應該能拿到十萬塊。

  袁美霞聽到十萬塊的價格當然有些震驚。

  因為十萬塊錢對於以前月工資只有幾十塊的普通婦女來說,絕對是難以想象的一筆鉅款。

  在蘇翰的催促下袁美霞最後還是機械性的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合約一式兩份。

  雙方一人一份。

  ……

  接下來就是要裝一個電話了。

  因為每次都要去郵電局打電話實在太麻煩。

  不過縣城這會私人裝一部固定座機要將近三千塊。

  這個價格對於那些一個月只有七八十元的普通工人來說絕對是難以想象的天價。

  所以電話這種東西對普通人來說還是非常遙不可及的東西。

  但袁美霞現在知道電話對兒子的重要性,最後還是決定裝了。

  雖然價格不菲,但對於已經是萬元戶的袁美霞來說,還是在能接受的範圍。

  由於要趕新年檔。

  向強決定快刀斬亂麻趕緊把《賭神》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