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152章千絲萬縷(53)

  要證明這個邏輯推論成立,首先還得證明劉文佩並非張小君所害,也就是說,還是得找出關鍵證據,或弄清關鍵環節,即章保貴是怎樣知道張小君已經死亡,繼而想到了這個“瞞天過海、移花接木”的辦法。

  但要弄清這個關鍵環節,其實也不難。換言之,章保貴要獲知張小君已經死亡的消息,在理論上也並非完全不可能。

  章保貴被關進看守所,從張小君死亡,到章保貴第二次被提審,這中間也就一個夜晚再加半個白天的時間。

  我們只需要搞清楚這段時間內,章保貴和哪些人有過接觸,和什麼人說過話,就肯定能找出蛛絲馬跡。章保貴不可能隨口將殺人的罪名安在另一個活人身上,肯定是通過什麼渠道知道了張小君已經死亡,才會這麼幹。

  在這段時間內,章保貴的親朋好友沒人來探視過他,也沒法通過手機、網絡和外界聯繫,或瀏覽網絡新聞。但他有過一次於中午飯後的放風時間。作為被單獨關押的重刑犯,只有在放風時間才能有機會和其他犯人接觸。

  如果章保貴知道了張小君已經死亡,那就只可能是通過別的犯人獲知這一信息。要驗證這個假設是否成立的辦法很簡單,只需要通過監控視頻查看在放風期間,章保貴和哪個犯人有過接觸、交談;或者查一查在張小君死亡後,到第二天中午放風這段時間內,有哪個犯人恰巧進了看守所,並且這個犯人和張小君、章保貴之間應該都是熟人。

  何友志一聽,二話不說便決定雙管齊下。一方面安排人調取看守所的監控,另一方面安排人去查看於那段時間內有無被送進看守所的犯人。

  雖然有這一手安排,但並不意味著張小君、趙山河就沒有作案嫌疑。

  雖然張小君和劉文佩之間的情侶關係極可能不存在,但男女之間的事,向來都是捕風捉影,誰都沒法拿出實質性證據對他們之間的情侶關係進行肯定或否定,更何況這兩個人都已經死無對證。

  被談話人說他們之間不存在情侶關係,章保貴卻說他們之間存在情侶關係。這就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即便他們之間的確不存在情侶關係,張小君因情感糾葛殺害劉文佩的作案動機也不成立,但誰知道張小君會不會有別的什麼作案動機。比如,見色起意。

  張小君肯定是沒法將他叫來審訊問話了,只能通過別的辦法證明他是否為兇手。比如,證明兇手是別人。

  因此,無論是出於進一步瞭解劉文佩相關情況的需要,還是作為犯罪嫌疑人,對趙山河進行傳訊問話,都是必然之舉。

  趙山河交代,早在十幾年前,他就已經認識劉文佩。

  當時,隨著芒果園規模不斷擴大,趙山河就想招聘一名專職會計,於是就在網上發佈招聘廣告。

  劉文佩就是應聘者,沒有之一。山河芒果園這樣的民營組織,既不是世界500強,也不是國內500強,頂多只能算清河500強,應聘者自然寥寥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