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328章大結局(36)


  “但於海波認為,搶劫本來就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要麼殺人,要麼被殺,己方抱著不殺人的想法,對方可不會這麼想,還認為我的想法不切實際,異想天開,不可能做到。”

  “這個道理我也不是不懂……但錳礦駐守警衛曾在礦難中救過我的命,我不能一回頭因為搶劫就要了他們的命。”

  “我的設想是以武力迫使駐守警衛解除武裝,萬一出現什麼意外情況,就開槍讓反抗人員失去抵抗能力。我們的目的是搶劫,是財務室裡的錢,不是為了殺人,只要能達到搶劫的目的,犯不著非得殺人。”

  “於海波認為這樣太麻煩,而且不可控因素太多,稍有不慎,我們自己就會沒命,以最快的速度將駐守警衛都解決掉,一了百了,才是最好最為穩妥的辦法。”

  “尤其是嚴靜宇加入後,對於槍殺駐守警衛的想法十分強烈。這小子在錳礦工作時,就和駐守警員經常鬧矛盾,有了這樣的機會,自然就想趁機要了他們的命。”

  “除了嚴靜宇,周小平和郝仁也都是於海波拉進來的,這二人也贊成於海波的想法,認為打劫錳礦這麼大的事不是過家家,不能婦人之仁。”

  “到了這一步,我意識到這個隊伍根本就不是我說了算,而且一口氣就幹掉十幾名警察,一旦鬧出這麼大的動靜,以後警方的追捕就會不死不休……有命賺錢沒命花,何苦來哉……所以,我就有了退出的想法。”

  “但這樣的想法肯定不能拿出來說,要不然為了防止搶劫的消息提前走漏,他們很可能會殺我滅口,這些人膽大包天,既然有膽子想要幹掉十幾名警察,再多殺一個我,對於他們來說肯定毫無思想包袱。”

  “就算於海波念在和我之間有表親之情,其他人可沒這個顧慮,尤其是嚴靜宇,這小子就是一條瘋狗,動不動就要殺人。”

  “有了退出的想法後,我就決定跑路。但我人還沒到火車站,就在半路上被這幫人用槍逼了回來。於海波太瞭解我了,知道對於搶劫錳礦的方式達不成一致,我很可能就會撂擔子不幹,所以一直讓嚴靜宇在暗中盯著我。”

  “把我帶回出租屋以後,嚴靜宇果然提議將我滅口,說留著我是個隱患,如果放了我,說不準我就會去報警。於海波也果然顧念表親的情分,說我如果想報警,原本離開出租屋以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報警,而不是趕去火車站。”

  “但是為了穩定人心,於海波還是決定暫時將我關在出租屋裡,說等搶劫完了以後再說。嚴靜宇這些人都聽於海波的,見於海波表了態,他們也只能接受。”

  “按照計劃,實施搶劫的隊伍至少需要5人,既然沒打算讓我參加,他們就只能將郝仁的弟弟郝義也拉進隊伍。但於海波從來沒和郝義打過交道,對郝義並不信任,於是就想出了只要郝義一出現就戴頭套,事前還一起去殺個人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