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328章大結局(36)

  “殺人納‘投名狀’,名義上是為了讓郝義表衷心,實際上是為了防止其他人中途反水。於海波對誰都不信任。”

  “搶劫錳礦的設想是我提出來的,5個人的隊伍最初也是我拉起來的,我中途想要退出、被關了起來,於海波認為這種內部紛爭沒必要讓新加入的郝義知道,要不然有可能會讓郝義認為我們這個隊伍不團結,幹不成大事,所以讓郝仁對郝義宣稱,這個隊伍的領頭人還是我。”

  “屁的團結,於海波這還是在為自己考慮,郝義從來沒見過他的臉,也不知道周小平和嚴靜宇的身份,只知道領頭的叫‘操哥’,萬一郝義首先落網,也只會供出‘操哥’,這和他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但這也只是於海波臨時起意的一個想法和安排,畢竟誰都不知道最先落網的會是誰,或者一個都不會落網,但之後的事情卻偏偏就有這麼巧,第一個落網的居然還真就是郝義。”

  “郝義被捕後,於海波就有了很強的危機感。郝義雖然對團伙成員知道的不多,但警方也不是吃素的,鬼知道警方會不會根據什麼線索找上門來。”

  “周小平和嚴靜宇也同樣忐忑不安,生怕被警方查了出來,就產生了跑路的想法,但在跑路之前怎樣處理我卻成了一個難題。放了我是肯定不行的,想要一槍斃了我,於海波卻又不答應,還說自己不是個無情無義的人,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親表兄死於非命。”

  “我這麼說,你們是不是認為於海波這人還是有點兒人性,至少沒到六親不認的地步?嘁,你們如果這麼想,那就大錯特錯。”

  “於海波的話,半真半假,對我的表親之情,不能說完全沒有,但是不想殺我,可不純粹是念在這份親情,他還有更為複雜的盤算。”

  “他對周、嚴二人說的話,從表面上看是不忍手足相殘,實際上是在暗示周小平和嚴靜宇,不要在他的出租屋動手,不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動手,得去另外找個沒人的地方幹掉我,要不然他眼睜睜地看著我死會很難做。”

  “說到這裡,你們肯定又認為於海波是既要當婊子,又要立貞潔牌坊。既想幹掉我,又想給自己留下個‘重情重義’的名分。如果是這麼想,那你們還是低估他了。”

  “但周小平和嚴靜宇就是這麼想的,所以‘心領神會’地把我帶到重棉廠,想在那裡把我幹掉。”

  “到了重棉廠以後,我說臨死之前能不能給我松個綁,讓我抽根菸,周小平和嚴靜宇同意了。周小平把自己的槍拿出來,放在觸手可及的窗臺上,卻讓我離得遠遠的,站在窗臺對面的門口抽菸,意思就是警告我不要有什麼還能活著離開的妄想,抽完一根菸後就乖乖去死。”

  “但他們怎麼也想不到,抽完一根菸後,趁著周小平去上洗手間的機會,我從自己身上突然掏出一把槍,首先就幹掉了坐在沙發上的嚴靜宇,周小平從洗手間出來後,見窗臺上的手槍已經不翼而飛,嚴靜宇也倒在沙發上,就想從陽臺上跳下去逃生,但是他沒有機會了。”